2011年2月7日 星期一

加拿大所得稅務解說側記

報稅季節又到了,加拿大對所得稅的規範細如牛毛,如果不經專家指點,有時候常有如墮入五里霧之中。對於新來的移民而言,報稅常是一個痛苦的經驗,如何正確報稅,常感困擾。這次承蒙楓華會理事章義明先生,抽空講解有關報稅的問題,讓在場的聽眾有深入的瞭解。章先生是註冊財務規劃師,可協助解決個人稅務問題,也可為退休人員作收入規劃。

今晚溫度雖低,但聽眾達廿人,堪稱盛況。足見大家對加拿大報稅方式的關注。加拿大報稅的期間每年自二月一日至四月卅日止,申報前年至十二月卅一日止的各項收入。只要是加拿大稅務居民,都要報稅。在加拿大只要本人或配偶有住所、有生活關連,如持有駕照、健保卡、圖書館證或有銀行帳戶等,就是加拿大稅務居民,就必須依當年的收入、銀行利息及投資股利報稅。報稅後才能享受小孩牛奶金、讀書學費的利益、退休時RRSP及TFSA的額度等等。小孩19歲時必須單獨報稅才能享受GST的補助。

章先生進行稅務解說情形
觀眾反應熱烈
加拿大的稅是以個人為主,即使夫妻是合併計算申報,最後還是轉為個人報稅的方式寄件。兩人的財產與所得仍然採分離制。例如丈夫的收入中,若部份以妻的名義投資,其所得股利仍屬丈夫所有,由丈夫申報。銀行的利息通常以銀行發的T4憑單報稅,但利息少於50元時,通常銀行都不發T4憑單。此部份仍然要申報,必須自行將利息加總申報。

如果逾期申報,會有罰款。其計算方式是當期稅額X[5%+1%X延遲月份數]X(100%+利息%)。如果申報的結果是退稅的情形,只時效僅及三年。若結果必須繳稅,則時效無限期。所繳罰金依上述公式計算。

加拿大沒有遺產稅,但要轉至其他人的個人收入,仍然會遭到課稅。將財產以最少風險的方式移轉給下一代,通常可透過某種保險機制為下一代投保的方式將其合法移轉,也是合理的省稅方法。但這些必須透過財務規劃,或請教財務規劃專家。

加拿大的公民也可以申請為非稅務居民,不必報稅。非稅務居民在其他國家內需有固定住所,但在生活上必須與加拿大切斷關係,不拿任何加國的福利,而且每年回加拿大最好不超過卅天。若在加國境內仍有房屋,則必須委託房產經紀人負責全年出租。此期間仍可保留在加國銀行的帳戶、TFSA及RRSP的額度。

稅務居民必須申報超過十萬元加幣的非加拿大境內的非自用不動產、土地。但個人使用的資產、土地、汽車、古董、珠寶等,不論數量,不用申報。

其他有關詳細事項,有興趣者可與章義明先生聯絡(778-316-764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