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13日 星期三

房屋保險講座側記

今天楓華會請羽晨(Morning)小姐專講房屋保險的問題。羽小姐是在Central Agencies公司服務,專司保險業務。今天到場的約十八人,坐滿整個345教室。大家對自己居住的房屋都很關心,尤其在加拿大處處以法律作為保護的國家,如果沒有購買適當的保險,往往可能會因事故的發生而蒙受無謂損失。

自有房屋一定要有保險,包括火災、盜窃、水管漏水等等。租屋者雖然房東也可能有保險,但因使用者的疏忽可能造成房屋的損害等也要保險,屋內產物險也一樣適用。所以有人說:在加拿大,若要想好好過無憂無慮的生活,必須注意買保險。

羽小姐談到加拿大房租保險問題
房屋保險分獨立屋、城市屋及公寓等,其估價每呎至少150加元起,較貴的有250元以上。房屋保險原則上不保土地,只保房屋結構及屋內物。保費通常並不因房屋新舊而不同,因為即使舊屋出險時也要賠新屋,而且以建新屋之價格計算,所以保險費常逐年調高。獨立屋或城市屋若屬自住,屋內物之出險值以房屋價之80%計算。即使屋內物價值不高,也採用同樣費率。

公寓通常均有委員會保整棟大樓的結構險。但這種險有時因狀況不同差異很大,有些為省保費,故意將自付額提高,所以出險時必須付出更多的自付款。為此,住公寓的人必須時常與委員會管理人員溝通,並瞭解其保單內容及自付的額度。

住公寓的人要特別注意的是屋內險(Content Insurance)。因為委員會只管保房屋結構,屋內的財產必須自己加保。通常這項保費不高,但其保險範圍反而較有彈性,可以包括車內的物品及出外旅遊時所帶的物品險;此外還有第三責任險在內。這種保費每年約二百餘元,甚為合算。

房屋出租是另外一種考慮層面。因為租客對待房子的方式千奇百怪,買個保險可以保障自己及自己房子的安全。

羽小姐特別提出房屋保險須知如下:
  • 保險金額的設定。
  • 投保範圍的設定,諸如火災、地震等(溫哥華不能保海嘯險)。
  • 更改用途時,要即知通知保險公司。
  • 有特定保額的財物(如古董、珠寶等)要另外鑑價。
  • 賠償紀錄:保存以往的理賠紀錄。
  • 自付額(免賠額)設定的高低會影響保費(通常為500加元)。
  • 空置房屋險。較長時間不住,應通知保險公司。
  • 水管凍結或破裂問題,若因暖氣未開導致者,保險公司不賠。
  • 商業用途之財物須另外加保。
申請理賠(Claim)的步驟:
  • 向警察局報案,取得檔案號,再通知你的保險經紀公司。
  • 如屬漏水或撞毁外牆等狀況,應儘快安排修理,或採取防範措施,以減少損失。
  • 應保留所有貴重物品的收據,方便索賠。
  • 如有收藏名貴古玩、書畫文物,須事先請專家評估,避免賠之延誤。
以上資料,若有疑問,請電羽晨(Chen Morning Yu):604-276-0234(O)604-719-3307